本《龙之谷十周年贺图征集大赛活动用户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是用户(个人或单一实体,以下或称"用户")与盛趣游戏(以下简称"盛趣"、"运营商")之间有关页面活动《龙之谷十周年贺图征集大赛》中产生的宠物设计设计版权归属的法律协议,于上海市浦东新区订立。
第一条、协议 内容
用户以网络游戏《龙之谷》为创作基础,按照活动规则要求,为游戏绘制贺图。供运营商用于《龙之谷》衍生品销售,运营商可根据自身需求进行制作销售。
第二条、活动规则
1、 用户应于2020年6月30日23点59分前将贺图按照活动要求上传至活动页面。
2、 所设计的贺图参赛作品,必须具有与本次活动主题相关的特色(即十周年庆典)。
3、 参赛者需同时提交线稿、半成品和成品。
根据龙之谷运营团队意见和玩家点赞数,综合评选出“十周年顶级画匠”3名,选出“十周年创意画师”7名(通过玩家的点赞数目选出)。
奖励内容:
十周年顶级画匠奖(综合龙之谷运营团队和玩家点赞数选出):
【虚拟奖励】
【传说之水晶潘多拉礼包】*3
【10000龙币商品券】*5
定制称号:万中无一的少年奇才
【实物奖励】
十周年限定周边礼盒*1
十周年创意画师奖(得票数第1到7名):
【虚拟奖励】
【传说之水晶潘多拉礼包】*2
【10000龙币商品券】*3
定制称号:万中无一的少年奇才
有爱画师奖(若干):
【虚拟奖励】
所有作品通过审核的用户,都可以获得【梦幻之水晶潘多拉礼包】*1、【1000龙币商品券】*1、定制称号:这是个高手
第三条、运营商的权利和义务
1、运营商获得用户所提供的十周年贺图的包括著作权等在内的全部知识产权、所有权等权利。
2、运营商有权将用户设计提供的贺图用于任何商业或非商业用途,无需经用户同意,亦无需向用户支付任何费用。
运营商有权根据需要对用户提供的贺图进行修改,无需征得用户同意。
3、用户未按约提供贺图设计作品的,或设计不符合运营商要求的,或违反协议义务的,运营商有权拒绝提供或收回本条第5款约定的报酬。
4、如运营商后续将用户的贺图收录到出版的画册中,则用户将获的作品署名权。运营商同意以用户指定的作品名和作者昵称来命名(默认按照页面提交时候的作品名和昵称)。
5、运营商按本协议第二条约定向用户本人及用户指定游戏帐户交付实物及虚拟奖品。用户不得要求运营商支付上述物品等值现金货币。此外,运营商不再因本协议向用户支付任何费用。
第四条、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1、 用户承诺独立创作,所提供的设计具有独创性,不存在抄袭他人作品、侵犯他人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人身权利等)的情形,如果出现相关纠纷,由用户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侵权赔偿。因交付的工作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用户原因而导致运营商遭受直接和间接损失的,用户应承担赔偿责任。
2、用户同意十周年贺图的知识产权等全部权利归运营商所有。未经运营商书面同意,用户不得再以任何目的或形式使用此宠物设计作品。
3、对于用户为运营商提供的设计及其衍生权利,用户承诺放弃任何形式的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要求运营商支付任何形式的报酬、游戏内虚拟物品。
4、用户应积极配合运营商,全面履行合同,按时完成并提供符合运营商要求的贺图设计。
5、用户不得做出有损运营商利益和声誉的行为。
6、用户应保证向运营商提供个人信息与相关证明真实有效,否则运营商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
第五条、违约责任
运营商在以下情况有权扣除用户相应额度的劳务报酬,扣除的劳动报酬不足以支付运营商损失的还应赔偿给运营商所造成的损失:
1、因用户的过失给运营商造成经济损失的;
2、用户违反运营商工作要求的;
3、其他因用户原因给运营商造成损失的情况等。
第六条、协议终止和解除
1、发生以下情形的,本协议终止:
1.1本协议期满;
1.2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1.3 其它运营商认定用户不再适合履行合同的情况。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签订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变更、中止履行或解除、终止本协议,除非双方就有关事项达成新的约定。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人透露本协议的任何内容。
3、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合同签订地法院诉讼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