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龙之谷游戏内时装设计大赛活动用户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是用户(个人或单一实体,以下或称"用户")与盛趣游戏(以下简称""、"运营商")之间有关页面活动《龙之谷游戏内时装设计大赛》中产生的道具设计版权归属的法律协议,于上海市浦东新区订立。
第一条、协议 内容
用户以网络游戏《龙之谷》为创作基础,按照活动规则要求,为游戏设计时装。供运营商用于《龙之谷》游戏之中,运营商可根据自身需求进行制作销售。
第二条、活动规则
1、 用户应于2015年4月13日24点前将设计时装作品按照活动要求上传至活动页面。
2、 设计的时装至少提供【正面及侧面】作品。
3、 参赛者需将线稿、半上色稿一并与正稿提供发布。
按照用户投票数量选出前10名及官方选取结果分别给与奖励。
奖励内容:
优胜奖(票数第一名到第三名):
【虚拟奖励】
永久时装一套(已出时装任选一套),【10000龙币商品券】*2
【实物奖励】
龙之谷魔法师手办1个
创意奖(票数第四名到第十名):
【虚拟奖励】
【10000龙币商品券】*1
【实物奖励】
龙之谷周边小猫玩偶一只
参与奖(若干):
【虚拟奖励】
所有用户按第二条活动规则上传【完整】时装设计的用户,都可以获得【1000龙币商品券】*1
官方采纳奖:
如果用户的全套作品被官方采纳并加入龙之谷游戏中,可获得3000人民币(税后),并在该作品描述中添加作者信息。在其设计的时装加入《龙之谷》游戏版本实际使用后,用户可任选三套自己设计的时装(可领取至同一角色,也可领取至不同角色中)。
第三条、运营商的权利和义务
1、运营商获得用户所提供的时装设计的包括著作权等在内的全部知识产权、所有权等权利。
2、运营商有权将用户设计提供的时装用于任何商业或非商业用途,无需经用户同意,亦无需向用户支付任何费用。
运营商有权根据需要对用户提供的时装设计进行修改,无需征得用户同意。
3、用户未按约提供时装设计的,或时装设计不符合运营商要求的,或违反协议义务的,运营商有权拒绝提供或收回本条第5款约定的报酬。
4、运营商同意在将用户设计的时装加入《龙之谷》游戏客户端后,在该时装游戏道具上的"设计者"一栏,填写用户制定的名称(默认按照页面提交时候的昵称)。
5.运营商按本协议第二条约定向用户本人及用户指定游戏帐户交付实物及虚拟奖品。用户不得要求运营商支付上述物品等值现金货币。此外,运营商不再因本协议向用户支付任何费用。
第四条、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1、 用户承诺独立创作,所提供的设计具有独创性,不存在抄袭他人作品、侵犯他人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人身权利等)的情形,如果出现相关纠纷,由用户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侵权赔偿。因交付的工作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用户原因而导致运营商遭受直接和间接损失的,用户应承担赔偿责任。
2、用户同意时装设计的知识产权等全部权利归运营商所有。未经运营商书面同意,用户不得再以任何目的或形式使用此时装设计。
3、对于用户为运营商提供的设计及其衍生权利,用户承诺放弃任何形式的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要求运营商支付任何形式的报酬、游戏内虚拟物品。
4、用户应积极配合运营商,全面履行合同,按时完成并提供符合运营商要求的时装设计。
5、用户不得做出有损运营商利益和声誉的行为。
6、用户应保证向运营商提供个人信息与相关证明真实有效,否则运营商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
第五条、违约责任
运营商在以下情况有权扣除用户相应额度的劳务报酬,扣除的劳动报酬不足以支付运营商损失的还应赔偿给运营商所造成的损失:
1、因用户的过失给运营商造成经济损失的;
2、用户违反运营商工作要求的;
3、其他因用户原因给运营商造成损失的情况等。
第六条、协议终止和解除
1、发生以下情形的,本协议终止:
1.1本协议期满;
1.2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1.3 其它运营商认定用户不再适合履行合同的情况。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签订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变更、中止履行或解除、终止本协议,除非双方就有关事项达成新的约定。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人透露本协议的任何内容。
3、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合同签订地法院诉讼审理。